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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验旧怎么操作

来源:多练会计  2017年04月20日 16:15    阅读:87

会计新手10天上岗

 

  新手办税指南之发票验旧怎么操作?

  【事项名称】

  发票验旧

  【事项描述】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将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报税务机关进行查验。

  该事项为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具体办理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一)必报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发票领用簿》

原件

1

原件查验后退还

2

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

原件

1

原件验旧后退还,

(二)条件报送资料

  1. 使用税控机的纳税人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

原件

1

 

2. 需上传发票电子开具信息、下载开具发票电子解锁文件的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存储介质

 

1

 

  【办理流程】

  (二)条件报送资料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19号)

  【温馨提示】

  您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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