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税是什么?抗税罪严重吗?它和逃税罪、一般拒不缴纳税款等行为有什么区别?作为财务、会计工作人员,不可不懂这方面的知识,以免不小心走上违法犯罪的误区哦~
抗税,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拒绝接受税务机关检查,威胁、围攻、殴打税务人员等行为,也属于抗税。
抗税已经属于一种罪行(刑法第202条),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
逃税罪,顾名思义,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其中,有以下4个构成要件:
1. 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 客体: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3. 主观方面:是故意和过失。
4. 客观方面: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201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该罪表现为以下4个构成要件:
1. 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2.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3. 主观要件:出于直接故意,表 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 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 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 获利的目的。
4. 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202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那么,逃税罪与抗税罪有什么区别呢?
如下3个区别:
(1) 主体要件不同
抗税罪只能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偷税罪的主体则包括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
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偷税罪则表现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
(3) 犯罪标准不同
抗税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构成,而偷税罪必须是偷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抗税罪与一般拒不缴纳税款行为的区别
抗税罪,是采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而一般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并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进行。两者的区别在于情节是否轻微,暴力程度、后果、威胁的内容,以及拒缴税款数额大小及抗税次数的多少,是确定的主要因素。如只有一般推搡等行为、未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或只有一般威胁言词的,或数额小且是偶尔为之的,可认为属于情节轻微而不构成犯罪。对于一般的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应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规处理,构成其他罪的按照其他罪论处,但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抗税罪与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的手段,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其不同之处在于:(1)抗税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只有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个人或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才可以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2)抗税罪目的在于逃避缴纳税款而非法获利;妨害公务罪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依法执行职务。(3)抗税罪侵害的对象是执行税收征管任务的税务人员;而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则是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后者范围较广,前者属于后者的一种。(4)抗税罪侵犯的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在实践中,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征税的,都应以抗税罪论处。只有不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征税,且事先与纳税人无通谋的,才构成妨害公务罪。
抗税罪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 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