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加权平均法,按售出货物品种与数量加权平均算成本。
如A商品,期初库存100件,100000元,本期购入300件,250000元,本期销售250件,求销售成本
则加权平均单价=(期初存货金额+本期购入金额)/(期初存货数量+本期购入数量)=(100000+250000)/(100+300)=875元/件
本期销售成本=加权平均单价*本期销售数量=875*250=218750元
期末库存数量=期初库存数量+本期购货数量-本期发出数量=100+300-250=150件
期末库存金额=期末库存数量*加权平均单价=150*875=131250元
以上期末库存数量与金额作为下期期初库存数量与金额。
当然,也有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根据历史记录,先进的货先发,先进的货的成本就是发货成本)或售价法(按销售价格进库存,售价与采购价差额进商品进销差价,售货时将商品进销差价摊到成本中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