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11月3日发布2014年第63号公告,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下简称“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新年度纳税申报表是对原有纳税申报表的创新调整,有利于企业准确报送涉税信息,依法享受相关税收权益,符合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既考虑上市公司、重点税源企业的核算特点,又兼顾中小微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中小企业填报负担,但对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仍有较高填报要求。
为帮助纳税人理解和掌握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做好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各项推广工作,深圳市国税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
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对新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信息系统改造、税收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精心部署;
二是密切跟踪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动态,提前进行了系统开发部署;
三是向纳税人免费派发宣传手册,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对新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制定了新年度纳税申报表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辅导,确保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准确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五是与深圳市地税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一宣传口径,加强沟通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