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下年年初已进行了期初建账后,上年再不允许反结账。
2.结账必须按月份顺序从前向后进行。反结账必须按月份顺序从后向前进行。
3.上月未结帐,则本月不能记帐,但可以填制、审核凭证。
4.本月还有未记帐凭证时,则本月不能结帐。已结帐月份不能再填制凭证。
5.若总帐与明细帐对帐不符,则不能结帐。
6.若系统参数“是否允许反结账”选择了“否”,则不允许进行反结账。
固定资产折旧: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注: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原价×100%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不考虑残值率的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的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
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