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税前扣除?
公司与受雇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不超过劳动法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应该提供劳动合同、解约协议、支付证明等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2、关于公司职工外地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司可根据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支出相关费用标准及报销流程。其发生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在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有效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税前扣除。其中交通费和住宿费以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差旅补助支出需提供出差人员姓名、出差地点、时间和任务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关于公司职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支付的一次性补偿如何在税前扣除?
公司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事故,由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支付的困难补助作为补偿,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支出,以企业与职工(或家属)签订的赔偿协议、相关部门出具的工伤鉴定报告(或证明)、法院文书以及当事人签字的收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关于公司支付的产品质量违约金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产品质量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提供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赔款和违约金等支出,以当事人双方签订的质量赔款协议、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事故鉴定)、相关合同、法院文书以及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5、关于企业法人股东投资未到位之前发生股权转让,其股权投资成本如何确定?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因此,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未到位前发生股权转让,其投资成本按照实际出资额确定。
6、关于企业为职工发放的通讯费、交通补贴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交通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通讯、交通补贴,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准予扣除,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7、关于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发生的租金可否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为职工提供住宿而发生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合法凭证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不超过规定限额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8、关于企业租赁车辆发生的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在实务中,企业租赁车辆一般有如下两种方式,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1)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车辆,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凭租赁合同(协议)及租赁费发票,在税前扣除。
(2)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车辆,发生的租赁费,凭租赁合同(协议)及代开的租赁费发票在税前扣除,租赁费以外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9、关于企业租赁的办公用房,发生的装修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对租赁的办公用房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若实际租赁年限少于3年的,依据相关租赁合同凭证,按照租赁期限分期摊销扣除。
10、关于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行[2005]365号和《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入总额的规定,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各项税费返还的手续费,应并入收到所退手续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