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手办税指南之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事项描述】
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
本事项为地税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受理后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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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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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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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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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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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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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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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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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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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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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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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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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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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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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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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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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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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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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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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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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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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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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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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应提供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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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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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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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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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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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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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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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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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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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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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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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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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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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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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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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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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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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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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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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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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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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项目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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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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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和费用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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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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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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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流程】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统一纳税申报表后续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1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财产行为税部分税种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发〔2015〕114号)
【温馨提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