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适用于达到标准企业)
业务描述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外, 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根据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制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交纳税人签字确认,纳税人免予填写表单。
(3) 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 认定管理部门审批,将认定结果反馈办税服务厅。
(4)办税服务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
(5)告知纳税人申请使用防伪税控设备的流程等事项。
(6) 20 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