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是否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吗?
答:不是。企业只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同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研发费加计扣除可以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叠加享受吗?
答: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加计优惠政策。